101 學年度中國地區交換生申請
◎ 參加對象: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學生、研究所學生,具本校在學學籍。
◎ 交換時間:101學年度(申請者可申請交換一學年或一學期)
◎ 收件截止日期:101年3月1日至101年3月16日中午12:00 截止,逾時不候。
◎ 報名方式:申請人請詳閱所有申請規定,備齊申請資料,表格格式可於本處網頁下載。
◎ 繳交資料: 1. 全部文件紙本:經系所統一送件。
2. 「申請表」word電子檔:
請寄國際處馬佩君小姐 caroline@ncu.edu.tw
紙本與電子檔缺一視同缺件,不符合申請資格。
詳情請上:http://oia.ncu.edu.tw/newsDetailc.php?id=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