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系一○○學年度第一學期博士班資格考登記
考 試 日 期:100年08月30日(星期二)
登記截止日期:100年07月15日(星期五)
請至系辦公室公佈欄登記。
摘錄博士班資格考試規定:
(1) 博士班資格考試時間以每學期開學前兩週為原則。博士班新生可參加第一學期正式註冊前所舉辦之資格考試。
(2) 博士生須自基礎科目中選擇二科為考試之科目,並於考試前向系上登記其中一科為《科目甲》,另一科為《科目乙》,每科總分為100分。《科目甲》考試成績達60分(含)以上者,視為通過該科資格考試。《科目乙》考試成績達40分(含)以上者,視為通過該科資格考試。同一科目不能選考超過三次。
(3) 博士班一般生須於兩年內 (第三學年開學前) 通過兩科資格考試,其中一科為《科目甲》,另一科為《科目乙》;在職生須於三年內 (第四學年開學前) 通過兩科資格考試,其中一科為《科目甲》,另一科為《科目乙》。未符合上述規定之博士生即視為未通過本系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應予退學。
(4) 100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博士班學生適用新修正之辦法(將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