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公告・98 學年度上學期
200912/01

99學年度甄試錄取生,申請提前於98學年度第2學期入學,相關注意事項:

發布於 2009/12/01
一、 得申請提前入學之系所如下:(依簡章登載) 碩士班:數學系、... 二、 申請提前入學起迄時間:完成報到日至99年2月1日。(請先完成報到後再提出申請) 三、 學生須於99年2月12日前取得學位證書或符合同等學歷入學資格者,始得申請提前入學。 四、 學生最遲應於99年2月22日前繳交相關學歷(力)證件。 五、 經註冊組審核入學資格不符合或逾期繳交學歷(力)證件者,取消其提前入學資格。(甄試錄取生如於99年9月註冊日前符合入學資格者,仍可於99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入學)。 六、 經核准提前於98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入學之甄試錄取生,其學雜、學分費收費標準及畢業條件,比照98學年度入學學生辦理。(以後年度之收費標準,悉依各學年度之公告標準收費)。 七、 其它未盡事宜,悉依當年度招生簡章規定辦理。 八、 提前入學申請表單,請至教務處網站下載,網址:http://140.115.184.35/index.html請點選->表格下載->學籍相關表格->1-19提前入學申請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