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10 97學年度數學系必修科目修訂 發布於 2009/01/10 共同必修科目之通識課程修訂後如下︰ 通識課程(含核心必修、選修科目)16學分:核心必修應由人文與思想、自然科學、應用科 學、社會思潮與現象等四大領域中任選三大領域修習,並此三大領域至少各修習一門課。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