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繳學分費及就貸不足
未繳學分費及就貸不足者,請儘速以ATM、臨櫃補繳(3/26不適用超商及信用卡了),補繳完成請將繳費收據傳真至03-4228474(註明學號、系所、姓名)或拿到課務組辦公室。
選課辦法第三條第一項之規定「依規定需繳交學分費者,請於期限內繳交完畢,否則視同未完成選課手續,所修習需繳交學分費之課程,均予自動退選。」
採用超商或信用卡繳費,因入帳時間差,有可能學生已繳費,但款項尚未入本校帳戶,故課務組會在4/1(星期二)日早上做退課處理。
(4/1日起銀行不再受理補繳)